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文广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市文广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方案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5月31日
附件
市文广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方案
今年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的指示精神,按照《沈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沈安委〔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全民落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我局安全生产(消防)状况持续稳定,推动沈阳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良好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文广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和巡视员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安监)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沟通与协调工作。同时,成立“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四、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1.6月初,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做好活动启动仪式,调动职工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安排“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2.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利用宣传展板、海报、彩旗、条幅、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常识、防灾减灾救灾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安全生产月”活动口号,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安全法治观念,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 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各区、县(市)文体局,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的分管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落实情况、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4.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处室,按照《市文广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方案的通知》(沈文广新发〔2018〕21号)明确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积极开展活动,广泛引导文广系统领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动广大市民和职工自觉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5. 6月16日当天,在文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利用LED大屏幕滚动播放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标语,接受群众咨询,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6.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消防自救技能。
7.加强文化设施、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积极参加全国“网上安全月”和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专项宣传活动。
9.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歌曲大赛和摄影作品展、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活动。
10.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安全宣讲活动:以“坚守红线、安全发展”为主题,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以正面教育和树立典型为目的,提升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的推广示范作用;以新媒体为手段,播放安全宣传片、刊发署名文章、投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决策和部署和安全知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1.开展“一带一路”主题宣传行。大力宣传“一带一路”基础上调研和宣传“一带五基地”“五大区域发展战略”,自贸区、改革试验区、创新示范区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为推进全市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开展安全责任主题宣传行。结合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等,报道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激励和惩戒机制实施情况,调研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
3.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要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深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的实施。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等工作情况,对效果突出的要形成经验总结材料上报,并予以推广。
4.开展依法治安主题宣传行。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推动隐患排除治理、打非治违工作的深入开展。
5.开展帮扶基层,提升执法能力专题行。按照市安委办要求,市文广局将配合做好基层安全生产互检互查工作。互检过程中,以现场抽查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为主,通过与生产一线员工交流、查阅企业见证材料,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并通过工作交流,着力解决基层监管实际问题,提升基层监管执法工作水平。
6.开展城市存量隐患清零专题行。自去年4月“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以来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国家和省督查反馈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2017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今年2月区县互检互查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隐患整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资金和应急预案,并逐一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实行“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根除不反弹。
五、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把握主流媒体广泛传播、新媒体快速渗透的特点,通过网络、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各种方式,强化正面宣传以提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注重培植、挖掘和总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做好宣传展示推广工作。
(三)各单位要专题研究考核评分表,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保障,有效督导,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要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指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权利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各单位要逐一落实各项考核标准,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经验,认真做好有关文字、影音见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联络员于活动期间每周三17:00前报送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7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阶段活动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检查工作记录单、活动自评表和活动期间视频、照片资料;12月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沈阳行”总结和活动期间视频、照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