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广新发〔2018〕2号
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消安委《全市集中开展五类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市文广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30日
全市文广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消安委关于集中开展五类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部署,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冬春火灾防控基础,有效减少火灾危害,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全国、省、市“两会”和春节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市文广局决定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在全市文广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化全市冬春消防防控工作为载体,不断夯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大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三小场所和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消防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消防突出问题,确保全国、省、市“两会”和春节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www.288-sb.com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局主要领导
副 组长:局主管领导
成 员:各区、县(市)文体局主管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人事(安监)处,具体负责全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区、县(市)文体局, 局属各单位也要参照市文广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模式成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排查整治内容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治理工作。
三、重点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二)文物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三)“三小”场所:属于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各区、县(市)界定)以外的小生产加工企业、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场所等。
(四)出租房屋: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3人及以上出租居住房屋(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屋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劳动密集型单位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
四、治理原则
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着力解决火灾隐患现实问题、着力提升火灾防控基础水平”的原则,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行自查自纠,各区、县(市)文体局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市文广局进行督查验收,开展集中综合治理,严查如下15项问题。
(一)严查建筑合法性
1.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2.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二)严查建筑消防设施
1.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
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或者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3.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一律立即修复;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三)严查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四)严查防火分隔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五)严查安全管理
1.营业性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
2.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的。
3.人员密集场所或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的。
4.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
5.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
6.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针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单位,必须依法依规立即进行处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请本级政府依法决定。各地区要联合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有侧重,共同负责”的原则,开展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彻查火灾隐患。
五、方法步骤
本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8年1月31日前)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召开专门会议,提前摸排部署,全力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8年2月23日前)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隐患问题。各区、县(市)文体局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落实每家单位的实名制监管责任,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排查计划。组织召开辖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各所属单位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排查整治的消防违法行为的,立即整改。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需“实名”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三)排查整治(2018年3月15日前)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严格整治各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以及文广系统单位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针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督查验收(2018年3月20日前)市文广局各相关业务处室成立督查组,对市属行业领域单位、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消防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文广系统单位消防安全实名制,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单位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加强“四个能力”建设,逐项落实自查评估、安全承诺、设施维保、电气检测、全员培训等措施,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及时清除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问题。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及时清除违规用火用电、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问题。
(二)压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明确检查范围和工作重点,坚持“一场所、一对策”,根据文广行业领域单位特点,认认真真、不走过场地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限期改正、临时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属地政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联合排查,坚决落实“四个一律”硬性措施,严格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努力做到排查一家,放心一家,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继续保持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严格贯彻法律法规,震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行为,针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属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四)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建立防火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强化微型消防站和各类防火巡查队伍的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拉动,使其具备初起火灾扑救及组织疏散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五)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抓好文广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确保人人懂本单位(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标准。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手册、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燃放烟花、逃生自救等防火应急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确保综合治理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单位场所落实“三项责任”,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要逐项细化分解任务,真正做到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这次综合治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要成立组织机构,定期研究,重点督办,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督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力、火灾隐患突出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进行综治责任追究。
各区、县(市)文体局,局属各单位请于2018年2月22日前报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小结,于3月22日前报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