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按照《沈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沈阳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沈安委〔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紧紧围绕落实2016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突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两个主题,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我局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良好舆论。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文广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和巡视员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具体负责活动的沟通协调工作。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教育阶段(6月1日—10日)
1、局直属各单位部署动员“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2、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招贴、宣传展板、彩旗、条幅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增强安全意识,营造活动氛围。
3、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突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的主题,深入学习、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超前防范事故。
4、各单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增强消防技能。
5、举办安全员培训班,聘请市安监局培训中心老师讲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工作知识。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11日—20日)
1、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局各分管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落实情况、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单位要组织职工利用微信分享安全生产(消防)知识,随手抓拍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随时监控各类风险点,推动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监管快速有效。
(三)整改提升阶段(6月21日—30日)
各单位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局安监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整改方案落实,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提升。
六、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事关稳定和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
(三)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设立宣传专项经费,并充分利用本单位自有的网页、LED屏幕投放等信息载体,加大对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进而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经验,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于7月5日前上报局安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