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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2015年)

时间:2015/3/6 17:12:17 撰稿人:计划财务处 来源:计划财务处 阅读:9553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

2015年)

     

第一部分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按单位分类汇总表

三、2015年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汇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

六、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1.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以及文物保护、著作权管理地方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漫产业规划和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研究、创作与生产,促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5.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管理和文物保护工作。

6.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重点文化设施以及集成文化设施建设。

7.拟定全市文化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的监管,组织、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类会展活动。

8.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10.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卫星电视收录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

11.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专用网规划、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

12.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节目的传输覆盖工作。

13.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业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实施行业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4.拟定全市出版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15.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著作权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指示的宣传普及工作。

16.负责全市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的行业监管。

17.拟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娱乐、演出、电影、美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营业场所的经营活动以及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和新闻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8.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

19.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20.管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

2.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计核算中心

3. 沈阳市图书馆

4. 沈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5. 沈阳市群众艺术馆

6. 沈阳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

7. 沈阳市剧目创作室

8. 沈阳市艺术研究室

9. 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10.沈阳京剧院

11.沈阳评剧院

12.沈阳市艺术学校

13.沈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4.沈阳市考古研究所

15.沈阳文物古迹保护研究中心

16.沈阳新乐遗址博物馆

17.沈阳金融博物馆

18.张氏帅府博物馆

19.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

20.沈阳故宫博物院

21.沈阳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1:收支预算表

附表2:收入预算按单位分类汇总表

附表3:2015年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汇总表

附表4: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5: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6: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68950.6万元。

 

二、关于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77.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1.34万元;公务接待费3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3.97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80.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7.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61.93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场所(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文物保护、博物馆、历史名城与古迹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广播影视(款)电视(项):反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2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广播影视(款)广播电视监控(项):反映广播电视监测台、站、中心以及为确保电视安全播出、节目质量等安排的支出。

2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广播影视(款)其他广播影视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广播电视监控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2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款)出版市场管理(项):反映用于打击盗版、扫黄打非、整顿和规范新闻出版秩序等方面的支出。

2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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